要说这几天什么事情最火,
那非“摆地摊”莫属!
不仅火爆朋友圈,
还迅速登上了微博热搜
“人间的烟火,中国的生机”。
小编已经蠢蠢欲动啦!
继成都率先地摊合法化带动10万人就业以后,各地纷纷出台各种支持政策,扶持“地摊”发展,助力就业扶贫和经济复苏。
地摊经济似乎成为了全民狂欢,线上直播带货,线下地摊卖货,一个个城市又亮起来了。
不过,地摊虽好,可不要侵权哦。
当前,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不断加强,如果你此刻已经加入或者已经决定马上加入“地摊经济”了,那一定要提前做好功课,避免侵犯他人权益。
摆摊的那些商标侵权风险:
1、如果你在摆摊时,未经企业授权,在摊位招牌上使用该企业的商标LOGO,那么你要注意了,你已经涉嫌侵权;
2、如果在经营过程中,给自己的商品“换装”来模仿名牌商品,也是构成侵权的行为;
……
根据《商标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侵犯商标权行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相同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可能造成混淆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与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与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加工、生产工具、生产技术或者经营场地等便利条件的;
7、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作突出其标识作用的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8、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9、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宣传或者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10、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摆摊火了,“摆摊”也已被注册商标啦?
最早在2010年11月,北京一家公司申请了“摆摊”商标,注册在第9类、35类、36类、38类等多个类别。
之后,陆续又有人申请了“摆摊啦”、“摆摊王”、“摆摊买回忆”等商标,颇有情怀。
2019年,张某提交5件“摆摊头”商标,还有人申请“摆摊卖故事”、“摆摊贩”等。
今年5月19日,同一天时间,有两位申请人分别提交了“摆摊”和“摆摊子”商标。
目前,这些商标要么在等待实质审查,要么已经被驳回无效。
根据《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摆摊”作为一个通用词汇,直接申请“摆摊”商标,注册成功的几率较低。
不过,每一位摆摊者都可以创立自己的品牌,然后进行商标注册。
千万别小看个体经营,小摊贩也可能改变人生。
再小的个体也有品牌,每个品牌都需要商标。
如今商标注册量越来越大,商标资源越来越少,下手晚了的话,好的名字都被别人注册了。
个体经营者最好早日进行商标注册,不仅可以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更容易被消费者辨别,而且对于日后发展大有裨益。
万一生意做大了,品牌商标却被别人抢注了,那就得不偿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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