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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银行“电e融”巧借他山之石,铺平成功之路

宁海商标2017-08-17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诗经》

江苏银行秉承“融创美好生活”的使命,以“融合创新、务实担当、精益成长”企业文化为引领,致力于建设“特色化、智慧化、综合化、国际化”的一流商业银行,已成长为一家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较强的现代股份制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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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申请人)委托宁海商标申请“电e融”商标,指定使用在“金融服务、金融贷款”等服务项目上。2016年5月商标局下发驳回通知,理由为该商标与第17208608号“融电”商标构成近似,且使用在指定服务上直接表示了服务特点,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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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阶段,商标评审委员会支持了宁海商标的部分观点,认定该商标并未直接表示服务特点,但仍然认为与在先商标构成近似。申请人在接到驳回决定书后当机立断,向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了诉讼程序继续争取商标权利。最终在申请人和宁海商标的共同努力下,在诉讼阶段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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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标申请量激增的今天,商标驳回已不是偶然现象。商标资源将越来越少,而好的资源则需要更多时间,精力去争取。从申请到复审到诉讼,看似困难复杂,但是只要选择正确的代理机构,有专业的服务,过人的技术,这一切都将变得很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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